近日,廈門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對一批危險貨物包裝進行使用鑒定時發現,其外包裝加貼的危險公示標簽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危險說明信息不完整,與安全數據單不一致;二是其所使用象形圖是《聯合國規章范本》(TDG)規定的圖案,與《化學品統一分類標簽制度》(GHS)規定的圖案不一致,這違背了統一危險公示制度的要求。由此,檢驗檢疫工作人員判定該危險貨物包裝安全標識一次檢驗不合格。后經企業實施整改,重新設計危險公示標簽加貼于出口貨物外包裝,由廈門檢驗檢疫局二次檢驗確認符合GHS要求后,予以放行。 為此,廈門檢驗檢疫局提醒出口危包生產企業,危險貨物包裝加貼的公示標簽是操作人員接觸、運輸、存儲危險貨物的“操作說明”,其規范與否將直接影響到接觸、運輸、存儲過程的安全。而且,近年來GHS標簽逐漸成為一種貿易壁壘,各國對GHS標簽的規范度要求越來越高。請相關企業增強危險貨物包裝規范意識,加強公示標簽相關技術規范的學習,保障相關人員安全,避免因標簽不合格而遭遇整改、通報或退貨。